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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年5月24日
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(水保[2017]365号)》及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》(【2019】160号)文的要求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;
1、九江市第四水厂一期工程(变更)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,特向社会公众公示。
2、公示的起始日期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2日,意见反馈联系人夏鸣,联系电话13576244102;单位地址:九江市水务有限公司。
附件:九江市第四水厂一期工程(变更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;九江市第四水厂一期工程(变更)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;九江市第四水厂一期工程(变更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。
九江市水务有限公司
2022年5月24日
九江市第四水厂一期工程(变更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.pdf